王佐理
  因撫養女兒問題與前妻發生爭執,衝動之下出手打傷前妻。經黑龍江省海倫市檢察院提起公訴,法院近日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孫玉山有期徒刑二年,緩刑三年。
  孫玉山與前妻陳某因感情不和離婚,其女兒判由孫玉山撫養,前妻陳某給付撫養費。可是,女兒漸漸長大,孫玉山卻從未拿過撫養費。2013年12月18日,孫玉山來到陳某住所,要求陳某給付女兒撫養費,二人因此爭執併發生廝打。廝打中,孫玉山將陳某打傷。經法醫鑒定,陳某為輕傷。
  案件起訴後,雙方就民事賠償事宜達成協議,孫玉山賠償陳某經濟損失4萬元。鑒於被告人能積極賠償被害人的經濟損失,並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,故法院對被告人孫玉山作出上述判決。
  (王佐理)  (原標題:因撫養費起糾紛 打傷前妻獲刑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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