京華時報訊(記者裴曉蘭)大貨車灑落的石子將同向行駛的寶馬車前部砸損,車主起訴向貨車車主和司機索賠3萬餘元修車費。近日,順義法院受理了此案。
  張某訴稱,2014年4月11日,在北京六環路上,他駕駛一輛寶馬車由北向南行駛,適遇劉某駕駛滿載石子的大貨車同向行駛。由於大貨車車速過快,且未對裝載石子妥善覆蓋,灑落的石子與他駕駛的寶馬車前部接觸致車輛受損。事故發生後,他對車輛進行維修,支付修車費31580元。故訴至法院要求貨車司機劉某和車主許某賠償其損失。
  許某認可事故事實,也承認貨車石子灑落確實是他們的責任,“主要是車輛行駛過快,裝載石子過多,又沒有很好地覆蓋”,超出保險理賠的部分他同意賠償,不需要劉某賠償。但他認為張某提出的修車費數額過高。
  目前,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。  (原標題:寶馬被落石砸損車主索賠3萬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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